新密铁路分公司招聘信息

一、需要防溜人员基本情况

1. 作业班次及作业量:作业班次为两班,上三天休三天,上班期间没有作业可以间休;以2013年为例,2013年全年到达卸车12678辆,每月到达卸车大约1056辆,到达方式为成组到达(30辆左右)。

2.人员条件:男性,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大专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铁路运输专业知识优先。

3. 人员数量:车辆防溜人员4名。

4.作业性质:每一次到达车辆时,在摘开机车以前,需对列车头部和尾部进行防溜,每钩到达的车辆两端分别拧紧5辆手制动机,两端分别放置铁质防溜铁鞋各一只。每一次在开车以前,机车连挂以后,需将列车头部和尾部防溜制动机松开(每钩车辆两端分别松开5辆),两端分别撤除铁质防溜铁鞋各一只。

二、需要调车人员基本情况

1. 作业班次及作业量:作业班次分为四班轮流作业,每班作业大约60-100钩。

2.人员条件:男性,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大专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铁路运输专业知识优先。

3. 人员数量:调车作业人员20名。

4.作业性质:列车到达后,根据车站值班员的调车作业计划,由调车长分配计划,按照调车长的分工做好车辆的连接与分解等工作,把分解的车辆运送到不同线路上装车,并做好车辆防留措施以防止车辆移动;分解的车辆在不同线路上装好后,按照调车长的分工,把不同线路上的车辆 连接到一起后开车。

三、需要工务维修人员基本情况

1. 作业班次及作业量:作业班次为日勤制,周一-周五上班,周六周日休息。周六周日值班的给予调休。

2.人员条件:男性,年龄在18周岁-40周岁,大专以上学历。

3. 人员数量:需要人员数量20名。

4.作业性质:周一至周五外出维修作业,主要是针对铁路线路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并在防洪防汛期间加强晚上值班。

四、招聘及聘用性质:人员由乙方负责招聘,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以劳务外包方式与乙方(符合条件的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外包合同,由劳务公司安排人员上岗作业,工资2000元、养老金(单位负担的部分)、人身保险(100元/年)由甲方按月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岗位正常运转。

五、争议由双反协商解决。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八日

 

就业处开展《如何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及就业展望》专题讲座

为我校学生深入了解当前就业形势,提升就业竞争意识,全面引导学生树立正确就业观,就业处于4月17日(周四)中午,在教学楼C1-C2阶梯教室同步开展,针对2014级全体春季新生开展《如何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及就业展望》专题讲座,并邀请教育厅就业工作评估专家李金保教授来我校与学生座谈,就业处老师、学生代表张斯斯、张雯雯陪同参会。

北京市华铁信息技术开发总公司招聘技术支持工程师

       本公司(简称华铁公司)成立于1993年,是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通信信号研究所主办成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是我国铁路通信信号技术领域专业设置最齐全、技术力量雄厚、试验设备完善的新技术企业之一。公司下设行车指挥自动化、车站计算机联锁、列车运行自动控制、编组站自动化、信号光学、雷电和电气化干扰防护、通信和城市轨道交通七个事业部,拥有三个全路中心实验室,七个专业实验室和三个通用实验室。多年来共完成了560多项科研课题,取得380多项科技成果;国内市场占有率居前列。华铁公司现有员工三百多人,其中高级研究人员一百多人,主要从事铁路调度指挥、新型铁路车站信号控制系统及配套设备、铁路列车控制系统及配套设备、编组站综合自动化控制系统和设备、微电子设备和计算机系统电磁兼容和雷电防护及相关设备、铁路信号显示及相关设备、铁路综合移动通信系统及设备和城市轨道交通列车自动控制系统及相关设备的研发、系统集成和工程应用,并在上述各相关领域进行基础理论、器材、最新技术和标准规范等方面的研究,为铁路信号系统现代化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

岗位职责:
1. 负责现场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
2. 负责设备的现场技术服务、顾客培训、问题处理
3. 负责部分设备测试工作;
岗位要求:
1. 本科及以上学历,35岁以下,男性。铁路信号、自动化控制、计算机或者电子相关专业,或具备铁路信号相关知识背景,
2. 1年以上铁路行业及相关从业经验;相关铁路专业优秀应届毕业生尚可;
3. 具有铁路工作经验优先;
4. 具备吃苦耐劳精神,能适应高强度工作,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
5. 能长期出差。

 

郑州城轨交通中等专业学校就业工作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我校就业工作制度。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第二条  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以《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为基本政策依据,以市场为导向,努力完善管理、教育、指导、服务为一体的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不断开拓和规范我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加强就业指导,转变就业观念,为毕业生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就业环境。

第三条  本着高起点、高目标、高标准的要求,建立一套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和就业指导工作机制;建设一支熟悉就业工作,能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的就业工作教师队伍;建好一批能对各专业建设起示范作用的实习实训基地;建成一个覆盖各专业相关领域的有一定影响的就业网络;努力将毕业生引导到国家最急需、最能发挥作用的岗位上去;力争使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四条 就业工作领导组工作职责:

(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

(二)研究制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年度实施方案。

(三)听取职能部门关于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年度报告。

(四)向学校提出实施教学计划改革、学科专业设置、制定招生计划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  就业工作处工作职责

(一)负责毕业生生源数据的汇总、上报、对外发布。

(二)负责《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发放管理、办理签约手续、编制上报就业计划、毕业生派遣工作。

(三)负责就业政策的宣传、解释、咨询,就业指导,毕业生思想教育等工作。

(四)负责毕业生就业对外宣传工作。

(五)负责毕业生就业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就业信息网站的建设维护等工作。

(六)负责举办校内毕业生就业招聘会,组织毕业生参加校外就业市场等工作。

(七)负责用人单位来校招聘毕业生的接待工作。

(八)负责毕业生档案的整理、转递工作。

(九)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规范、毕业生就业工作流程的设计和实施监督工作。

第四章  推荐就业基本要求

第六条  就业工作人员在推荐毕业生过程中,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平等、公开的原则,以综合测评成绩为主要推荐依据,择优推荐。

第七条  在开展就业推荐时,要同时向毕业生宣传就业方针、政策和纪律,教育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创业观、择业观和就业观。引导毕业生正确处理个人成长、事业发展和国家需要的关系,走艰苦创业、自主创业的成才之路,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第八条   就业中心在获取就业信息后,应及时在学校就业网站上予以公布。毕业生上网查询后有意向参加应聘的同学,及时到就业实习指导中心登记,由就业工作处安排面试。面试结果由就业工作处通知学生本人,应聘成功的毕业生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第五章   校内就业招聘管理

第九条   学校积极采取措施,在校内适时组织和开展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在校内招聘活动中要热情接待用人单位,认真安排各项事务,力争使用人单位招聘到满意的毕业生。

第十条   学校就业工作处是学校各级各类毕业生招聘工作的主管部门,对招聘活动实行统一管理。具有接待用人单位、安排招聘活动、协调招聘工作的职能。

第十一条  学校鼓励通过校友、实习单位、合作单位等渠道广泛征集用人信息,支持系部举办系部范围内的有专业特点的小型招聘活动,但在举办该类活动前须报就业实习指导中心备案,以便统一管理。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来我校举办招聘活动应当首先征得就业实习指导中心的同意,携带本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单位身份的证件复印件、招聘计划等到就业实习指导中心办理登记手续,招聘的有关具体事宜在双方协商后由就业实习指导中心统一办理。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招聘活动中若需张贴标语、横幅和发放宣传品,应经学校就业工作处同意,并由就业工作处安排张贴和发放。

第十四条   毕业生参加校内招聘活动必须遵守招聘纪律,自觉维护教学秩序,不得违反就业政策;必须如实向用人单位提供求职材料,真实反映本人的情况,不得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毕业生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罚。

第六章  就业协议书的发放及管理

第十五条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合同的文书和学校编制、上报就业方案的凭据。

第十六条  发放对象:我校符合规定的应、往届学历教育毕业生。

第十七条  协议书由学校就业工作处管理。

第十八条  符合发放条件的毕业生每人只能拥有一份协议书(一式三联),并必须由本人亲自签领。老师发放协议书时,要求毕业生在协议上填写本人姓名,并配合老师填写《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领登记表》后,方可领取。

第十九条  符合发放条件的毕业生落实签约单位后,到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老师处签领协议书,与用人单位签约后将协议交学校就业实习指导中心鉴证。系部凭鉴证的协议书协助毕业生录制就业建议方案。

第二十条  就业协议的签署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毕业生签约前应认真阅读协议书上的说明条款,不得弄虚作假欺骗签约单位,否则后果自负。

第二十一条  毕业班学生签领协议书后,因损坏、涂污需更换协议书者,凭本人申请到就业工作处老师更换,更换时必须将原件退还。负责老师审查登记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补办、更换登记表》给予更换,并保存好学生的申请及原协议书。

第二十二条  就业工作处负责就业协议的老师必须妥善保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协议书不得代领,不得随意更换或发放多份,不得扣发。。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各层次毕业生管理。

郑州城轨交通中等专业学校就业处工作职责

就业处是负责学生就业与学生职业培训工作的职能部门。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紧紧围绕学校“招进来、教育好、送出去”的办学指导思想,保证毕业生顺利就业,并努力提高学生就业质量,是在校领导的带领下,从事中专及成人教育学生的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根据国家对大学毕业生就业的有关规定,制定学校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

2.审查毕业生资格,管理和发放《毕业生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毕业生就业聘用劳动合同》,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

3.按照《档案法》的要求接受、整理、传递毕业生档案,做好毕业生派遣工作,并协助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

4.开展就业指导工作,负责全校就业工作队伍的培训工作,协助组织就业指导课程的教学;

5.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业务培训及各种促进毕业生就业的培训工作;

6.推荐毕业生就业,收集和发布就业信息,编制就业方案,为用人单位选拔人才服务;

7.多渠道开辟就业途径,拓宽就业渠道,建立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

8.及时完成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相关材料归档工作;

9.负责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组织评选先进并表彰;

10.协助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做好有关毕业生就业的其他工作;

11.开展毕业生跟踪调查,及时了解社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情况,及时反馈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情况,为学校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提出合理化建议;

12.加强对外交流,广泛征得各级工作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对学校就业工作的支持;

13.充分发挥现代教育信息技术功能,积极推行毕业生就业网上求职;

14.接受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就业处干事职责

1.负责搜集就业市场信息;

2.开展学生就业指导教育工作;

3.主动加强与企业沟通和联系,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包括大学生征兵工作);

4.负责毕业生资源信息审核工作和实习生就业方案报送及审核工作;

5.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类型的供需见面会和专场招聘会,并组织毕业生到单位实习就业;

6.负责接待用人单位、毕业生及家长的咨询工作;

7.协助处长做好部门日常管理工作;

8.完成日常的信息收集、公布和文件的收发等工作;

9.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